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时尚球星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时尚球星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快时尚就是快速时尚。“快速时尚”源自于上世纪中叶的欧洲,本是对服装秀场设计的快速回馈和模仿。随着服装设计和终端销售的日益密切,时至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,“快速时尚”被演变成为时尚服饰企业对秀场的时尚设计快速反应,并制成紧贴最新时装潮流的产品,以低廉的价格流入卖场,主攻主流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模式。
目前,在“快速时尚”上最具代表性的品牌主要有国外的ZARA、H&M、KM、优衣库和国内的EMINU等企业,虽然这些品牌各有特点,但是经营操作过程却非常相似。
传统的服装品牌从T台上发布的潮流,延续出产品,到各专卖店、专柜上货,一般都需要好几个月时间,高档品牌甚至需要半年。但根据“快速时尚”的概念,企业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将产品概念转化成为消费品,最初这个过程需时约50天,今天,最快的企业在20日之内便可做到。
“快速时尚”最主要的几个结点,既在供应的环节做到了快速反应,同时又做到了店和客户、品牌之间的信息快速沟通,回流总部,把消费者的信息最快的速度反馈到厂家,这种六周的转换是现代时尚服饰最快的一个过程,也吸引消费者能够快速地知晓时尚潮流,导致了他们的销售利润很大,利润也很高。
1、一流的形象、二流的产品、三流的价格
2、快速,时尚、平民化
3、多款少量
4、缩短前导时间
5、先进的物流及数据分析系统
6、超高薪酬聘请奢侈品设计师/国际巨星加盟
7、选址与奢侈为邻,不惜工本
8、买手制,不是制造时尚,而是创造时尚
就是自信吧,一个人只有对自己充满自尊自立自爱自强才是最大的美丽吧,虽然长的不是很美,但是她身上有个性有骨气有血性有担当,我觉得这才是她最美的一面!敢说敢做敢言敢当,不错的,这是一个好女人。虽然言辞比较犀利,作风比较大胆,骨子性格里却是相当保守传统的好女人好母亲好妻子,有责任有担当,所以不错啦点赞她啦,希望她的工作家庭生活越来越美好啦,这是一个真正的好女人,喜欢欣赏她喽!
大s在早期,就是一个追求时尚至高的人。早年,她酷爱高跟鞋的热情,是惊人的。
她曾经自爆过自己的鞋柜,一个时期大约有五百多双高跟鞋在鞋柜里,这么多高跟鞋,真的是很多人都不能及的。
然后是这一头的秀发,乌黑的直发。是她一直最爱护的头发。她的前男友蓝正龙曾经透露过他们分手的原因之一,就是打s太爱自己的头发了,谁都不可以碰,而且每次都会花很多的时间去护理头发,所以约会总是迟到。这也是他们分手的原因之一。
但是,这个爱好,让自己在头发这个领域,立于高高不败之地。
后来,又开始走甜美路线,一直是长卷发,搭配花朵的样子。所以是超级甜美的她。
但是,还是会有一些婴儿肥。所以,整个人在视觉上还是没那么有时尚感。
感觉在脸型的修饰上,没有利用好自己的发型,显得有些俗气。
一直是这一种造型,维持了好一段时间,不免让人觉得有些腻了。而且由于个子高,骨架也比较大。所以总感觉这种甜美风格不太适合她。
后期在造型上倒是做了些改变,拿掉了花朵,改成看大卷发,反而显得优雅了不少。
还有这种御姐范儿,虽然也是甜美风格,却比以往优雅了太多了。
再到后面为人妻,为人母,更是优雅仪态大方了更多。举手投足不再是小女孩的姿态。
最后的这种,高冷成熟的她,达到了他人生时尚的巅峰。真的是,越来越美了。
艾弗森的风格是嘻哈的风格,他把脏辫、大金链子和大裤腿子带进了NBA,在他之前,这些东西固然有人穿,但并非潮流,而艾弗森,以他单挑晃过乔丹后仰命中的一举成名,以他独一无二的时代影响力,让这类风格蔓延到整个NBA球迷群体。
从他开始,NBA球员着衣风格变得自由古怪,充满个性。
固然艾弗森的时尚并非他独有,但是这开天辟地的壮举却无人可以超越,他只是穿了一些自己习惯的、最喜欢的衣服,然后就影响了全世界。
从他开始,一切在背后的球员的喜好,都可以拿到台面上来。
在艾弗森这里,大金链子是必备之物,宽松的T恤、喇叭裤腿,都是常有的东西,春秋两季再加上一件瞅上去坚硬无比的纹路花纹稀奇古怪的夹克,就好像战士的盔甲那样自然。
有时候甚至连西装、球衣都是大号的。
再搭上一副一年四季都漆黑的墨镜了事~~
宽松象征着自由和无拘无束,比起紧紧巴巴的板正笔直,艾弗森的穿着无疑更吸引人的眼球,大概他在球场上的创造力有部分来源于这着装带来的自由。
罗德曼的风格则在无拘无束方面比艾弗森走得更远,远道大家一看到他就觉得很厉害、很奇怪,他的着装从未达到艾弗森那样的影响力,因为他那种给自己脸上穿一堆孔的自由让大部分人望而却步。
但无论谁看到他,打内心的都会羡慕这个人,因为他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,而不是做给人看。
不做给人看的罗德曼反而引发了更多的人的注目,但却鲜有人模仿,作为奇装异服的象征,作为彻底的表率,作为在自由的道路上走到极端的人物,我想如果仅论大胆和夸张,罗德曼远胜艾弗森,但无论在什么时代,无论在何种社会环境里,罗德曼的着装永远都只是少数人的选择。
最起码在我们已经经历过的时代和历史里面是这样的。
都佩服他,但都不敢成为他,这大概可以算罗德曼在着装方面输给艾弗森的理由。
不过这样的评价对于罗德曼而言无关紧要,他只是在对自己负责任!
至于塔克、哈登和威少,都可以算是一类风格,在新时代有着无数设计师围绕打造出来的新风格,看似自由、看似无拘束,其实全都框限在时代和设计师的脑海里面。
比起艾弗森和罗德曼,他们三个差得不是一星半点。
说他们的着装风格好看吗?我想是非常好看的,量身打造,各色搭配,什么风格都有,可是你说他们自由吗?我觉得并不一定。
就好像是橱窗里面摆好造型的人偶模特,身上套着按比例制成的严丝合缝的布料,不一定舒服,但一定合身好看。
那问题就在于,我们着装,究竟是为了自己舒服还是为了让别人看着觉得好看呢?!
看起来,威少等人的着装风格比起艾弗森、罗德曼更加夸张和无厘头,可实际上他们的着装已经被现代的网络和工业化所包围,只不过是做出夸张的样子,让大家产生这样的误会罢了。
那着装自由究竟是自己内心自由还是让大家觉得你自由呢?!
当然是内心自由,活在别人的眼里便意味着与自由无缘。
这东西关乎选择,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,但在我心里,关乎NBA的着装,只有那个唯一的答案——阿伦·艾弗森。
以上。
文|大毛:欢迎关注~~~~~~
虽然威少是媒体评选的“最佳装奖”,我还是更喜欢从穿着打扮到打球风格都放荡不羁的艾弗森。
在现在的NBA比赛当中,上不了场的球员们西装革履地坐在场边是很正常的事情。而事情的起因正是NBA在斯特恩主政时期的着装令,当时就是为了限制以艾弗森为代表的嘻哈派的衣着风格。当时的艾弗森不仅在赛场上影响了很多人,在场下,他的嘻哈风格穿着打扮更是被无数人效仿。
一头标志性的地垄沟辫,oversize的大T恤,宽松的牛仔裤,随时变换的棒球帽,再加上亮闪闪的大链子,这就是艾弗森独特的嘻哈穿搭风格。不管是觉得它很时尚,还是觉得无法接受,必须承认艾弗森的穿衣风格始终具有自己的个性,始终坚持自己的风格。
随着联盟着装令的出台,像艾弗森一样穿搭的球员越来越少了,NBA球员们现在穿衣都会选择合适的尺寸,像艾弗森这样穿着宽大衣服的风格已经消失不见了。在NBA球员个性越来越千篇一律的年代,小编还是非常怀念AI的放荡不羁,怀念那个人人都有个性的NBA。
罗德曼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!麦当娜,各种名模名媛争抢恐后的往罗德曼身上铺!为啥?罗德曼太时尚了,花样太多了!花裤子,花衣裳,发型,耳钉,唇钉,手链!各种搭配!只有你想不到!后辈现在只有争相模仿了!
码字不宜,能点赞吗?谢谢!
李宇春最近这些年转战时尚圈,成了大红大紫的时尚明星,风头盖过奚梦瑶等名模了。所以最近几年国际电影节红毯和时装周及时尚派对,我们都能看到李宇春亮相,因为中性风十足,礼服也很用心,逐渐靠近范冰冰成为时尚品牌的宠儿。即使像戛纳电影节这样的活动李宇春没有作品入围,也能经常被请去走秀,参加首映礼助阵等等。
前不久,李宇春才去了美国纽约举行的有时尚奥斯卡之称的Met Gala时尚盛典,以一袭中国风十足的孔雀刺绣群惊艳亮相,因为章子怡李冰冰范冰冰巩俐等国际巨星缺席,李宇春秒杀刘雯邓文迪成为华语女星军团头牌。
但是没有想到刚结束在美国纽约的时尚盛典行程,李宇春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戛纳电影节,虽然缺席了开幕式红毯少了被关注的机会,但后面还有电影首映礼红毯可以展示。
果然,李宇春到了戛纳没多久,就提前曝光了一组新礼服宣传照,因为她即将亮相主竞赛影片《Les Misérables》首映式,所以先预热。看这造型,确实很创新很有心思,不得不说李宇春这几年幕后团队为她服装很下功夫。
果然,李宇春第二天亮相主竞赛影片《Les Misérables》首映式红地毯,迅速引起了国内媒体和网友的关注,几乎快被媒体和粉丝吹上天了,有的这样描述:夸张的白色羽毛装呈现出极具未来感的轮廓,配以耀眼紫发演绎独特“春式”风格,还有人描述她的白色羽毛装高雅而不失先锋,时髦又有趣。
但个人觉得李宇春这款创意设计感满满的白色羽毛装,虽然扯眼吸睛,但效果却一言难尽。那一圈把手遮住的围摆造型,让她看起来像《神雕侠侣》中的大雕。也有人觉得这个所谓的羽毛装,其实看起来更像鳞片,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感到不适。不过最近几年,李宇春的造型都是这样的,都是很创新很扯眼,不过看客的评价和欣赏水平不同,自然也是褒贬不一,不过有争议才更有人气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时尚球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时尚球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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